政策法规导读(2023年12月)

2024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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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政策法规导读

       一、《关于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进张江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推动张江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的政策文件。

       该意见的主要目标是培育一批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世界一流企业,重点园区实现主导产业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预计"独角兽""隐形冠军"企业超过100家,三大先导产业总规模占全市85%以上。其中,3-5家园区达到万亿级产业规模。

       该意见提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市“一盘棋”,突出“一园一特色”,优胜劣汰的管理原则,自2023年11月30日起施行。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打造高质量园区的重要性,作为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战场和上海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的主阵地,张江高新区对标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统筹有力、权责一致、市区联动、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

       在具体实施方面,可能会涉及企业注册、产业规划、土地使用、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政策。

      解读该政策时需要注意,《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可能会带来一些影响。首先,对于张江高新区内的企业来说,《意见》的实施可能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其次,《意见》的实施可能会对上海市的整体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此外,《意见》还可能会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环境保护等方面产生影响。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财政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明确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管理。

       规定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如实开具、使用和管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虚假报销、私自转让等情况。

       强调监管和处罚:对于违规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追回资金、罚款、取消票据使用权等。相关责任人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政策亮点

       明确责任主体:该政策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主体,应当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使用和管理流程。

       强调合规性:新政策强调了合规性的重要性,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使用和管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加大监管力度:新政策加大了对违规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监管力度,增加了处罚措施,提高了违规成本。

      (四)影响和意义

       该政策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防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也能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公众对财政管理的信心。

      (五)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

       未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管力度,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也将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此外,还将积极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三、《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

      近日,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彰显我国的市场优势、制度优势。
       《总体方案》强调,“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把握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的变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提高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能力。
       《总体方案》提出三方面主要目标任务:一是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二是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质量。同时明确了完善法治保障、健全监管模式、优化产业布局等重点举措。

       四、《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1、政策背景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内外贸一体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内外贸市场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政策解读

     (1)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若干措施》提出要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这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基础。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国内外贸易法律法规的对接,推动国内外贸易监管规则的协调,加强国内外贸易政策的协调,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若干措施》提出要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这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国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推动国内外市场的深度融合,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还要加强国内外贸易方式的创新,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兴贸易方式的发展,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的贸易便利。

      (3)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若干措施》提出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这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保障。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还要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建立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此外,还要提升物流便利性,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4)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这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重要方向。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农产品、机电产品、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内外贸融合发展。在农产品领域,要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在机电产品领域,要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机电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在服务贸易领域,要加强服务贸易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

      (5)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这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大对内外贸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内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还要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3、政策影响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国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将促进国内外市场的深度融合,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次,它将为国内外企业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和贸易便利,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最后,它将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五、《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

       1、通知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已成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

       2、通知内容

     (1)内部控制建设要求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企业应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程序和方法,确保内部控制覆盖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和流程。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内部控制评价要求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评价应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评价结果应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改进的重要依据。同时,企业应将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业务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建设。

       (3)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结果应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作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改进的重要依据。同时,企业应将内部控制审计结果与业务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内部控制建设。

      (4)监管部门要求

       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的企业,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推动国内外监管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3、政策影响

       该通知的实施将对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其次,它将促进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最后,它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同时,该通知也将对投资者产生积极的影响,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信任度。

       六、《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1、政策背景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和管理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为了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和管理,促进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政府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2、政策解读

      (1)明确监管目标

       《条例》明确规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目标,即维护支付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目标的明确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2)规范业务行为

      《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包括支付业务、清算业务、其他业务等。同时,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风险管理

       《条例》强调了风险管理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中的重要性。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同时,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风险,保障支付市场的稳定运行。

       (4)强化监管措施

       《条例》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市场准入、业务监管、风险处置等方面。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建立健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体系,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暂停业务等。

       3、政策影响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对非银行支付机构产生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将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其次,它将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最后,它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支付服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政策的实施也将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七、《关于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

       关于本市继续实施调整后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明确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的“房产税征收标准”,是指按照《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向本市居民家庭(以下简称纳税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非居住用房以及其他具有房屋性质的建筑物,其计税依据为应税住房的房产原值扣除一定费用后的余值确定。

       (二)明确扣除标准。纳税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并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缴纳房产税。

       (三)明确执行期限。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八、《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推动公立医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日前,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包括持续优化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环境、切实加强公立医院风险评估工作、着力完善公立医院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措施、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信息化水平等多项主要任务和措施。

       其中,明确要求强化资产管理,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多院区建设管理,严禁未批先办、未批先建,坚决杜绝无序扩张。

        九、《服务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打造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法律服务作为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特别是在浦东新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更为迫切。因此,制定并实施《服务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打造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实施方案》,不仅是对浦东新区自身发展的需求响应,更是对国家战略的积极落实。

      (二)主要内容

       目标定位:该方案明确提出,要打造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以服务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进一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重点任务:包括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能级、推动法律服务创新等。其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主要是通过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才,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提升法律服务整体水平;提高法律服务能级主要是通过加强与国际知名律所的合作,提升本土律所的国际化水平;推动法律服务创新主要是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提高法律服务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其中,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主要是对优秀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给予税收优惠、奖励等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实施效果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浦东新区法律服务的整体水平,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上海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同时,也为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了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繁荣。

      (四)展望未来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上海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国内外优秀律所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发展。

政策法规导读(2023年12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