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9月)

2022 0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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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

政策法规导读

        一、《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

       “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在8月26日下午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强重点商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国内物价运行总体平稳。总体判断,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会上指出,受输入性通胀压力和猪肉价格季节性上涨等因素影响,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今年后几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国内物价水平可能比前几个月略高一些。特别是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数量有所增多,基本生活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即使国内物价涨幅不大,困难群众的感受可能比较明显。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一是指导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二是加大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地为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三是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四是加快推进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各地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高社会救助时效。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预计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其中因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而增加补贴发放约7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阶段性纳入保障范围,主要是考虑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处于失业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生活面临一定困难;低保边缘人口收入虽略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水平普遍偏低。“在疫情、灾情等特殊情况下,将他们阶段性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主要是考虑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收入增长面临较多困难,对物价上涨的感受可能比较明显。”万劲松说,按照降低后的启动条件,预计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月份数量、启动地区都会明显增加,意味着有更多地区的困难群众能够领取到物价补贴,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二、《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山东在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基础上,着力探索转型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动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工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和培育壮大新动能并举,努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走在前、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促进共同富裕,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

       《意见》明确了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促进工业化数字化深度融合、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发展导向,提出了到2027年、2035年的发展目标,部署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降碳提质并举,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支柱产业绿色化高端化发展,加快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二是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促进非化石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优化交通设施布局和结构。三是推动数字绿色文化赋能,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数字产业,大力发展海洋特色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塑造发展新优势。五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和碳汇能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六是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推动省内区域协调联动发展,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七是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健全动能转换的市场化机制,建设高效能服务型政府,拓展对外开放合作新优势。

       《意见》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强化政策支持和改革探索,赋予山东更大改革自主权,在科技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标准化创新发展等领域优先开展探索实践。

       三、《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官方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强科普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在当前背景下,文件出台的意义何在?怎样理解科普工作步入“新时代”,我们又面临哪些新任务?针对科学普及发展中的难题,文件亮出了什么破解举措?9月4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

       记者:《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

       王志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科普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科普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在2016年“科技三会”上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在2020年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对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要从娃娃抓起”;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让更多的青少年心怀科学梦想、树立创新志向”。

       《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重要指示的切实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从制度上统筹推进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技创新工作。此次《意见》印发,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科普工作提出新的明确要求,是推动新时代科普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

       多年来,我国科普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进入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都对科普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也是时代赋予科技创新的历史使命。《意见》着力解决科普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充分发挥科普在国家战略任务和使命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科普在培育科学精神、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营造社会创新氛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深入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和有效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怎么理解文件中提及的科普工作进入“新时代”?

       王志刚:从国际上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大变局加速演化。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公共卫生等全球性问题,亟须形成国际科技治理的共识。这就需要科学普及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化科技人文交流,推动文明互鉴,学习借鉴更多的国际先进经验,并向世界分享更多的中国科技成果,在应对全球性挑战中贡献更多“中国智慧”,更好地服务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要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科学普及在策源创新发展中的基石作用,构建科普“软实力”战略支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从科技发展态势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与人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科学普及大力推动科技与人、科技与经济、科技与社会、科技与文化的相互融合,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记者:为促进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意见》对构建“大科普”格局作出哪些部署安排?

       王志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科普工作覆盖了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有关部门、企业、学校及科研机构、广大科技工作者乃至每个公民都有密切关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完成。为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市场化运行的大科普工作格局,《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持续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调。《意见》强调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衔接。同时,强化科普工作统筹协同,切实发挥科普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推动形成分工明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推进机制,构建央地与部门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的科普工作体系。

       二是不断强化关键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见》对科普工作的6类关键部门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履行科普工作领导责任,把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科技创新协同部署推进;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科普行政管理责任,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科普规划和督促检查;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作用,强化科普工作职能,提供科普决策咨询服务;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要强化科普工作责任意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科普资源供给;企业要履行科普责任,促进科普工作与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创新创业、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各类媒体要发挥传播渠道重要作用,主流媒体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科技宣传,增加科普内容。新兴媒体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的科学性审核。

       三是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公民的积极性。《意见》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事业,自觉承担科普责任。运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表率。《意见》还号召公民要积极参与科普活动,把提升科学素质、掌握和运用科技知识作为终身学习重要内容,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等不良现象。

       记者:《意见》强调要促进科普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如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的良好局面?

       王志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面向现代化建设全局,把科技创新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科普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必然要求。《意见》坚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深化“两翼理论”的认识,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推动形成新时代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在科普发展导向上强化战略使命。强调新时代科普工作要聚焦“四个面向”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动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厚植创新沃土,以科普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是发挥科技创新对科普工作的引领作用。强调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大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向公众开放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中加强与科普工作衔接和系统部署;积极利用科普方式,宣传国家科技发展重点方向和科技创新政策,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发挥科普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作用。聚焦战略导向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科普。运用科普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公众。鼓励在科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营造新技术应用良好环境。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搭建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记者:针对科普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意见》作出哪些安排?

       王志刚:《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学普及的重要方向,通过全面提升科普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公众理解科学,调动社会力量参加科普,引导社会形成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使蕴藏在亿万人民中间的创新智慧充分释放,不断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意见》明确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强化科普舆论阵地建设和监管;增强科普领域风险防控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建立科技创新领域舆论引导机制,掌握科技解释权;坚决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反对伪科学、反科学,打击假借科普名义的抹黑诋毁等活动。

       《意见》倡导弘扬科学家精神,继承和发扬老一代科学家优秀品质,加大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精神内涵,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引领更多青少年投身科技事业。

       《意见》还要求加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科普工作,组织实施科技下乡入村进户等科普活动;并提出促进科普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国际科普交流机制等。

       四、《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9月5日,《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本市初步建成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体系。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

       一是突出产业融合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相应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也在全国范围内多点开花。

       本次上海市的《实施方案》则围绕新技术突破、新终端布局、新生态培育、新空间格局、新应用落地、新基建配套、新规则保障七大任务重点发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晨东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七大方面展现了上海市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面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划,与其他城市相比更强调产业融合,同时也是落实2020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1部委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建立了一个上海标准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发展。

       “这次的政策兼顾了汽车的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侧重于跟实际联系起来,如何结合智能网联汽车做到跨界融合、协同发展,现在的智能网联汽车已经慢慢从车往外延伸到通信、交通、软件应用等各个方面,所以未来各个产业都是要联动起来的,说到底智能网联汽车最终要发挥好大终端产业带动作用。”王晨东还强调,《实施方案》提出智能化基础设施的覆盖以及多级云控平台的配套也值得关注。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团队负责人蒋炜也表示,《实施方案》表明上海会在芯片、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领域发力,打造科技的新高度,同时也在推进场景化研究和产业化落地的能力等方面都会不断加强。

       2021年,上海市汽车产量达283.3万辆,同比增长7%,占全国汽车总产量的 10.7%,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 63.2万辆,同比增长160%。2021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汽车产业发展高地,明确了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超120万辆。

        上海不仅是我国汽车产业重镇,也是全球汽车产业的核心聚集区,不仅拥有上汽集团、特斯拉等全球知名车企,还是众多全球汽车零部件跨国企业的中国总部所在地。“上海智能网联的程度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实施方案》提出的经济目标是偏产业化的,《实施方案》作为一个纲领性的政策,后续肯定还会有更具体的配套措施出台以完成指标,比如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这也体现了上海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招商力度,政策越优惠,企业越愿意在此落户”,张翔告诉记者。蒋炜也透露,未来在全球人才等方面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支持。

       二是全域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提出建设临港高等级自动驾驶示范区、打造嘉定智能网联汽车完整生态圈,还明确打造协同互补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支持浦东新区在车规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等领域加快布局。支持奉贤区依托超大规模地下车库、智慧公交接驳等场景,打造“智慧全出行链”示范区域。鼓励嘉定新城、青浦新城、松江新城、奉贤新城、南汇新城等五个新城和宝山区、金山区等南北转型重点区域结合城市建设和产业转型,建设一批智能化基础设施,落地一批特色鲜明的应用场景,集聚一批生态主导型企业,打造协同互补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集群。

       “上海在浦东金桥、临港、嘉定等区域都有各自的智能网联测试道路,也有自己的区域政策。但实际上《实施方案》真正地把上海全域的产业聚集起来,更加考虑到的是要齐头并进”,王晨东称。并且他指出,上海的各个区域中,浦东确有立法优势,他透露目前上海浦东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面的立法工作也正在快速推进中,“预计会比较有突破性,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主要是政府层面在大力推进,相关法律法规支撑有待加强,而浦东立法有望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在各方面真正的有法可依。”

       汽车产业一直是浦东重点发展的产业。从2020年起,浦东汽车产业超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一举成为第一大产业。据悉,浦东汽车产业占上海市比重也逐年提高,是上海市汽车产业发展大区。从2015年的不到30%升至2021年的将近50%。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金桥管理局副局长严俊杰表示,作为汽车产业重镇,金桥开发区以“新能源汽车+智能车联网”为导向,建设涵盖新能源车整车测试、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智能网联汽车系统集成运用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

       “上海不管是整车厂还是零部件企业,在汽车产业的基础方面是非常好的”,王晨东指出上海多点开花有优势但也带来了挑战,“虽然我们起步早,但资源比较分散,那么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平台运行的标准应该如何制定,以及各区域、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也会有一定的挑战。智能网联汽车不是原来的传统汽车,有很多联动,需要市区两级协同联动, 形成全市‘一盘棋’,从产业、交通管理、城市空间的规划与建设以及制度的衔接等等方面都需要考虑。”

       五、《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中国政府网9月6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同时撤销。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决策部署,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部际联席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指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加强对深化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未尽事宜,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并对包装行业提出明确要求。包装具有保护、展示、储存、运输商品等功能,但过度包装超出了包装的正常功能要求,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商品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助长了奢靡的社会风气。

       《通知》要求,包装领域要加强技术创新,包装企业要积极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和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包装企业要充分发挥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上下游各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

       包装行业在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自觉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推动上下游形成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主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创新能力。

       包装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绿色技术攻关和转化,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包装新材料,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仓储、售后服务、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增强企业内生创新动力,深化行业协同创新,形成持久创新动能,从而支撑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二是推广绿色包装设计,实现源头减量。

       包装企业应加强绿色设计,减少材料用量和设计的复杂程度,关注从设计、生产、废弃全过程的环境影响和碳足迹,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单一材料、低克重高强度材料、可分离可复用材料的采用比重,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回收性能,从源头上实现包装减量,从而影响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履行社会责任,抵制过度包装。

       包装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主动作为、履行责任,主动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自查。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包装,共同营造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七、《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经评估,2017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6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0月31日

       八、《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官方解读】

       2021年,根据《关于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小组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批复情况的函》(沪评组办〔2021〕44号),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确定为省级表彰项目,评奖周期和奖项设置需作相应调整。据此,为进一步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以“更广泛传播理念、更有效服务企业、更注重持续发展”为修订原则,对原《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导向。一是根据《关于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小组对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批复情况的函》的要求,对原《办法》奖项名称中涉及“组织”和“个人”的表述修改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将质量奖的示范性高度聚焦于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成果。二是在总则部分增设条款,明确获奖项目的创建者(组织或个人)负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分享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实践方法”的社会责任,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理念和经验。三是增加了“申报组织应积极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要求,引导全市各类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二是优化各方职责分工。一是奖项升级为省级表彰项目后,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承办单位。二是增加市政府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定办”)“组织制修订相关配套制度”职能,为市审定办更高效地推进制度建设、细化管理要求提供依据。三是增加对评审组组成人员的要求,为评审组切实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三是增设培育孵化专章。一是明确建立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孵化池,对有意向参评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免费开展卓越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二是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技术创新性强、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强、质量管理水平在高新技术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小企业参加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孵化。三是鼓励和支持质量领域的专家参与培育孵化,释放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同时设置回避制度,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四是支持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编制本行业卓越绩效评价导入指引。

       四是完善评审相关程序。一是依据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程序规定,调整审定公示环节流程,增加了申报前的内部公示要求。二是按照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下而上”的原则,拓宽申报推荐途径,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获奖组织等可向市审定办推荐本行业、区域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或成果参加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定”。三是优化评审程序,取消原《办法》中关于“中国质量奖和区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或个人直接进入资料评审”的规定。

       五是其他修改项。因为评奖周期改为两年,上海市政府质量奖工作评估周期相应改为两年;原《办法》中获奖后再次申报曾获奖项的年限由3年修改为5年。

       九、《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意见》从五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三是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等应用;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探索解决跨境电商退换货难问题;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推行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五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把握好政策出台和调整的时度效;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纠正各种懒政怠政等不履职和重形式不重实绩等不正确履职行为。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涉及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教育协调、人才流动、司法协同等十个方面。这是两省一市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省级层面合力支持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

       据悉,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既是示范区在体制机制领域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成果,也为加快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两年多来,示范区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成果,评价示范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制度创新试验田、区域协调发展样板间的作用。

       十一、《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二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日,我市制定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的儿童友好政策制度、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友好服务体系等5方面20项具体建设任务,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天真的童心、烂漫的童趣、快乐的童年。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儿童优先。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

       二是推动协同发力。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条块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引导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凝聚各方力量,充分激发活力。

       三是聚焦重点突破。围绕儿童发展和家庭关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展高品质活动空间,扩大优质普惠服务供给,着力降低生养成本,构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是强化系统集成。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挖掘存量潜力,加强共建共享,推动功能复合的服务综合体和嵌入式的家门口服务点建设,扩大辐射面,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

       五是鼓励创新探索。充分发挥基层主阵地作用,巩固“一中心多站点”儿童服务网络建设,挖掘资源禀赋,打造儿童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儿童友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基本建成儿童友好、人人友好的幸福活力之城,逐步形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上海样本、上海路径。

       到2035年,形成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儿童友好城市品牌,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儿童友好城市。

       十二、《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部署了五方面改革举措: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准入管理制度,整合绿色产品评定认证制度,完善支持基础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优化电子电器行业流通管理制度以及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在提到改革完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制度时,《意见》提出,动态调整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将卫星互联网设备、功能虚拟化设备纳入进网许可管理,对与电信安全关联较小、技术较为成熟的固定电话终端、传真机等11种电信设备不再实行进网许可管理。将进网许可的审批承诺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将进网试用批文的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推行进网许可标志电子化,实行电信设备产品系族管理。统一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电磁兼容(EMC)检测要求,企业申办许可和认证时只需进行一次检测,检测报告相互承认。
  《意见》提出,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制度。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审批承诺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除受限于无线电频率规划调整和频率使用许可期限要求外,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有效期限短于2年的延长至2年以上。优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编码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编码规则,由企业自主按照编码规则编制核准代码,便利企业安排生产计划,但产品取得型号核准前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意见》还提出,加大基础电子产业研发创新支持力度,加大对基础电子产业升级及关键技术突破的支持力度。鼓励相关行业科研单位、基础电子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研发任务。

        十三、《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

       公告显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将进一步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今年1-7月,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319.4万辆,同比增长1.2倍。

         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9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