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2月期)

2022 03 01
返回

2022年2月

政策法规导读

        一、《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供应稳定、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行业研发投入强度力争达到1.5%,氢冶金、低碳冶金、洁净钢冶炼、薄带铸轧、无头轧制等先进工艺技术取得突破进展。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工艺结构明显优化,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钢铁市场供需基本达到动态平衡。绿色低碳深入推进:构建产业间耦合发展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确保2030年前碳达峰。资源保障大幅改善:资源多元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国内铁矿山产能、规模、集约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回收加工体系基本健全,利用水平显著提高,钢铁工业利用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以上。供给质量持续提升:高端钢铁产品供给能力大幅增强,品种和质量提档升级,每年突破5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形成一批拥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二、《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重要意义,切实解决质量常见问题,让住房困难群众“住得进”“住得好”。

       从具体内容看,通知从防水、防噪、室内空气健康等八方面,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划定“底线”要求。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便于监督检查的技术要点。

       其中,在室内隔声防噪方面,通知明确“外部噪声源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昼间不大于40dB、夜间不大于30dB,内部建筑设备传播至卧室的噪声限值不大于33dB。”严格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选材,确保室内空气健康,提出“应绿色环保,优先选用获得认证标识的绿色建材产品。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甲醛不大于0.07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不大于0.45mg/m3。”

       此外,在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严禁恶意压价、低水平建设。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探索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发挥社会监督约束作用。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留痕。对产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各级关工委和广大“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在教育、引导、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就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提出多项意见。

       意见明确积极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等。

       其中,在实施“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方面,意见指出,深化关爱助学工作,着力为青少年成长成才办实事解难事。对困境青少年的帮扶要从物质层面更多地深入到精神层面,在生活上关爱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思想上关心、情感上关怀、心理上疏导,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动员“五老”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农家书屋、复兴少年宫等阵地,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发挥“五老”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开展农村青年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工匠等培训,助力培养有理想、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乡村新型青年人才。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劳动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助力培养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青年产业工人队伍。 

       在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方面,意见指出,推动构建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组织“五老”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深化“‘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讲好红色家风故事,引导青少年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助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机制。加强网络环境保护,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四、《关于审计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有权依法向金融机构查询单位、个人账户和存款,并取得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审计机关查询的账户和存款,包括在各类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资金、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账户,以及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储蓄账户、结算账户以及买卖证券、基金等的资金账户的资金。

审计机关查询单位、个人账户和存款的内容,主要包括:开户销户情况、交易日期、内容、金额、账户余额情况、交易资金流向、交易设备和网络信息、第三方支付信息等。

       在查询时,审计机关可以对相关资料进行抄录、复印、照相,或拷贝电子数据,但不得带走原件。

       金融机构应当在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上注明来源并盖章。

       此外,在信息安全方面,《通知》强调,对金融机构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在查询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审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审计机关查询单位、个人账户和存款的情况和内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密,不得告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五、《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通知》明确了普查总体要求、对象与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

  《通知》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全面查明查清我国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性状普查,包括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以及颜色、质地等物理、化学性状;类型普查,包括不同成土母质、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地形地貌、不同利用状况下土壤类型的核实与补充完善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情况、种植制度等基础信息,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

  《通知》明确,普查时间为2022-2025年。2022年完成普查技术、规范、物资等准备,开展全国性试点;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并形成阶段性成果;2025年开展普查数据审核、成果汇总、验收与总结,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通知》指出,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组织实施土壤普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保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地要加强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财政部21日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

       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财政部表示,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七、《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发布了就特种设备机构核准的相关通知,因2021年第42号公告《特种设备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21)已经发布,且即将在22年6月1日开始执行,因此,为保证新规则能够顺利实施,做出了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中,对过渡期间新旧规则的实施事项、原核准证书的增项与换证问题、部分已经进入核准受理程序的证件更换、新的核准证书样式等问题在新规定中的新要求做出了详细说明,其中多个新规与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密切相关。

       八、《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社会化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减证便民”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电子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意见》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聚焦深化便民服务,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并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丰富其他应用场景,推动相关电子证照普遍使用。二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三是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四是加大新技术运用力度,积极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创新,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意见》对推动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提出要求,要健全电子证照应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应用跨地区、跨部门工作协同,推动解决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建设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电子证照库,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将电子证照信息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支撑,提升电子印章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加强对本地区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国务院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九、《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续执行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告称,2022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十、《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指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协同联动、共建共享,彰显江西、湖北、湖南三省优势和特色。

      《批复》明确,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为引领,优化多中心网络化城市群结构,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空间枢纽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同时,《批复》要求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十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必须站在勇于自我革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意见》强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意见》指出,要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抵腐定力;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展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引领廉洁文化建设。要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用革命文化淬炼公而忘私、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文化土壤,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要培养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廉洁要求贯穿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之中,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要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强化形势教育、纪法意识、警示震慑、示范引领。要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廉洁文化,丰富廉洁文化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利用廉洁文化资源。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久久为功抓好落实,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十二、《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

       根据首轮监测数据和成效评价,三部委依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四五”期间国家战略急需领域,按照“总体稳定,优化调整”的原则,经过“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比选为手段,确定了新一轮建设高校及学科范围。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其中新增了山西大学在内的7所高校。公布的建设学科有433个,其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为增强建设动力,完善约束机制,对首轮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相比同类学科在整体发展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成长提升程度方面相对偏后的部分学科给予警示,相关学科应加强整改,2023年接受再评价,届时未通过的,将调出建设范围。

       据悉,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首轮“双一流”建设2016年启动至2020年结束,各地各建设高校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认识,稳步推进人才培养、成效评价、科研管理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旨在对标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以及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更加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在关键核心领域加快培养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十三、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支持,中国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多方协同为保障,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求各地尽快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标准,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督管理,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同时,强调各方面加强项目风险管理,坚守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推动相关措施落地实施,形成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合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2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