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7月)

2022 08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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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

政策法规导读

       一、《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

       6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对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明确具体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代扣代缴内地投资者从香港基金分配取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2022年6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已于2022年6月27日正式印发施行。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今年以来,受疫情冲击,本市就业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前期,上海市政府已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纾困稳就业的政策举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也针对性实施了社会保险费缓缴、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就业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援企稳岗专项政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目标更加清晰、措施更加综合、责任更加到位的政策举措,形成全市稳就业工作合力,积极应对疫情对本市就业影响,特制定本《意见》。

       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稳就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用人单位岗位流失、用工短缺、成本偏高等问题,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聚焦劳动者就业创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等需求,强化精准帮扶,及时发现处理影响就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完善稳就业目标责任制,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调查失业率恢复到合理区间,稳定全市整体就业规模,力争完成全年新增就业岗位等各项就业预期目标。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通过产业拉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托底安置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政策,优化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牢牢守住不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为全国就业局势稳定贡献上海力量。

       三、《关于印发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方案》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元宇宙”新赛道、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方案。目标:到2025年,绿色低碳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基本形成2个千亿、5个百亿、若干个十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到2025年,“元宇宙”相关产业规模达到3500亿元,带动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超过15000亿元、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突破5500亿元。到2025年,上海智能终端产业规模突破7000亿元,营收千亿级企业不少于2家、百亿级企业不少于5家、十亿级企业不少于20家。新增智能工厂不少于200家,实现整车企业100%达到智能工厂水平。其中,智能网联汽车产值超过5000亿元,具备先进智能网

       联功能的新车产量占比超50%。培育千亿级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虚拟现实等电子终端产业、百亿级智能机器人产业。

       四、《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立法计划将贯彻一下几点原则: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

       (二)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三)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2022年度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关税法草案(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增值税法草案(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等共计16件。

       此外,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消费税法草案、电信法草案、耕地保护法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及修订草案。

       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旨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发挥“赈”的独特作用,以更大力度带动群众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增收。《工作方案》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的标志性文件,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深切关怀,也是凝聚各部门各地区的认识共识、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冲击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压茬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举措。

       (一)《工作方案》是新发展阶段进一步拓展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的重要文件

       以工代赈是我国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政策举措。自启动实施以来,以工代赈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增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实现了扶贫同扶志扶智的有效结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工代赈加快实施了一批贴近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的项目,有效弥补了其他国家专项工程难以覆盖的地域和领域,直接增加了贫困群众工资性收入,充分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的环境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加剧,群众就业增收压力不断加大。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十四五”期间国家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精准有效实施了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投资项目,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积极推进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社会领域、生态环境、城镇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建设。重点工程投资规模、工程量、用工量均较大,据初步统计,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人工费占比达15%左右,水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约占成本的10%,加强重点工程投资力度将极大带动群众务工就业。

       《工作方案》切实贯彻中央相关指示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重点工程项目作为新发展阶段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充分发挥其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特点,有效吸纳当地群众就业,是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劳动者素质的有效手段。

      (二)《工作方案》为缓解我国县域地区就业问题、提升务工群众技能提供了有效途径

       现阶段我国就业吸纳能力普遍趋紧,很多县域工业和商贸业发展基础薄弱,产业链短、规模以上工业和商贸业数量较少,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特别是中长期的就业岗位较少,大多数劳动力无奈选择外地就业。但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外出就业务工严重受阻,与此同时县域地区仍存在大量缺乏就业技能的城乡低收入群体,在现有就业环境中获得工资性收入难度较大。重点工程的实施为工程所在地带来大量的就业和技能提升的机会,充分挖掘当地劳动力发展潜力,实现与重点工程劳务岗位的有效衔接,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疫情期间劳务跨区域作业受阻的现实困境,同时能够借助工程实施的难得机遇提升当地劳务人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能力,也避免了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教育、异地就医等一系列问题。

       《工作方案》审时度势,在疫情防控和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并重的关键时期,将以工代赈的实施范围由聚焦农业农村建设的小项目扩大到重点工程项目,明确了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重建等七大重点领域,以及相应的适用于实施以工代赈的主要用工环节;受益人群体也同步扩大到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和就业困难群体,提出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增收,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这极大地鼓舞了工程所在地务工群众的就业信心,也为工程所在地政府加强岗前培训、技能培训指明了方向,有效缓解了我国县域地区就业难题,为广大群众提升务工技能提供了明确途径。

       (三)《工作方案》开拓了以重点工程项目为载体、通过加强组织培训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创新举措

       重点工程建设地点分布广、涉及部门多、组织协调难度大、务工技能种类杂,地方在组织当地群众参与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群众没有参加过施工项目,难以适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能需求等实际困难。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大量务工人员已经逐步实现了“从短工向长工”“力工向技工”的转变,各施工单位也在长期的建设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务工合作团队,进一步增加当地务工人员的使用比例,施工单位难免会产生对当地群众难管理、难沟通、难使用等相关顾虑。

       《工作方案》充分考虑了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类似问题,明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同时,对于仍处于前期论证的重点工程项目,从前期研究、组织、运行、管理、培训、考核监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安排,提出在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前期工作中,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要以适当形式体现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成效,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做到提前谋划、提前对接、提前部署,尽可能的将岗前培训工作前置,为满足工程实施提供良好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也将联合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统筹、省部协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及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做好宣传推广和总结评估的相关要求,保障以工代赈政策在重点工程领域的运用能取得实效。随着《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重点工程建设对当地群众就业的吸纳作用将进一步释放,对工程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效应也将更加凸显。

       六、《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市委关于强化终端带动新动能的工作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编制了《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总体考虑:一是以品牌塑造强动能,突出品牌在高附加值智能终端中关键作用;二是以体系构建优动能,构建更有韧性的产业体系,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三是以创新引领新动能,发挥上海优势,以技术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四是以市场牵引主动能,打造市场接受度高、市场空间巨大、竞争力强的智能终端产品。

       方案计划到2025年,上海初步形成世界级智能终端产业集群。提能级,整体规模突破7000亿元,培育营收超千亿元企业2家、百亿级企业5家、十亿级企业20家。塑品牌,打造10+具有上海标识度的终端品牌;聚焦养老、医疗、工业等10大场景,形成100+智能终端产品。促创新,聚焦核心芯片、基础软件等,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全球话语权。

       方案瞄准当前市场认可、未来有爆发潜力的智能终端赛道,加快谋划布局,依托龙头企业,形成拳头产品。重点发展六大终端产品,夯实两大基础支撑。

       1.智能网联汽车。消费终端爆品打造行动,聚力打造体验式、功能型、品牌化终端;推进智能驾驶、智慧生活、远程控制等集成。商用终端加速落地行动,拓展应用场景,持无人驾驶出租车、智能公交和接驳车辆、智能重卡等用终端落地等。车联网培育行动,围绕智能驾驶、智能网联和智能座舱核心系统,开展大规模车路协同技术验证,布设新型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协同产业生态建设行动,开展技术攻关、验证认证、商用保险等试点。数字工具终端赋能行动,建设整车智能工厂,构建数字化全生命周期赋能平台;龙头企业打造行动,加强招引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创新企业。

       2.智能机器人。突破高性能电机等软硬件关键环节,发展壮大工业机器人品牌。支持智能服务机器人扩大市场,推广“服务租赁+系统集成”商业模式。联合企业开展标准制定,建设上海智能机器人展示中心。

       3.虚拟现实交互终端。发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终端设备,提升技术成熟度,强化“VR+”赋能能力,加强内容制作与分发平台建设。

       4.智能家居终端。重点发展智能厨房小家电、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等产品。提升居民生活品质需要。鼓励本市企业与行业成熟平台合作,打造以终端用户为中心的全场景智能解决方案。

       5.智能穿戴终端。瞄准银发经济,发展适老化、通讯类智能穿戴设备,支持一键呼叫、一键挂号、一键叫车等应用;瞄准健康经济,围绕运动需求推进智能手表、运动相机、智能服饰等产品研发产业化。

       6.信创终端。依托国产CPU优势,打造面向金融、互联网、医疗等领域高端服务器;发展边缘计算、数据中心等服务器产品。

       7.提升硬软件基础支撑能力。加快处理器SoC、高性能CPU、车规级MCU等芯片产品突破,提升工艺制造能力;发展5G通信、光学、摄像头等部件;推进操作系统、分布式数据库和中间件等基础软件发展。

       8.保障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建立跨部门跨区产业发展协同机制,成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班;强化资金支持,引导各类政府基金和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完善法规标准,支持浦东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方立法;加强安全监管,建立数据、网络、信息一体化安全管理体系等。 

       七、《关于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20个部门组成。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为召集人。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有四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和协调数字济领域重大问题,指导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是协调制定数字化转型、促进大数据发展、“互联网+”行动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提出并督促落实数字经济发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制度、机制、标准规范等建设;

       三是统筹推动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加强与有关地方、行业数字经济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沟通联系,强化与各类示范区、试验区协同联动,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大政策实施,组织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

       四是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函还强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八、《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具体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指导意见》是近年来财政部直接印发的指导改进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第一个文件,充分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指导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着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持续打造行业人才领头羊和生力军、组织保障等六个部分,其中: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强新时代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坚持党管人才、坚持服务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德为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闭环管理等六项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从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人才制度体系等三个方面搭建行业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行业人才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从建立行业人才工作前瞻性引导机制、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历教育与行业需求的衔接机制、稳中求进深化注册计师考试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行业准入与退出管理、持续推动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创新行业人才留储体制机制建设、持续优化行业人才使用机制建设、严格行业人才监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部分“着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夯实行业人才工作基础,提出要抓好行业党校、行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等四类行业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第五部分“持续打造行业人才领头羊和生力军”,聚焦行业人才“高精尖缺”短板,提出深入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行业国际化人才、执业机构党组织书记、行业党外代表人士、行业青年人才等培养工程。

        第六部分“组织保障”,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服务保障、做好考核评估反馈等三个方面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九、《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

       7月12日,财政部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下称《办法》),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扮演好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

       所谓“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将根据商业保险公司的功能特点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以一个会计年度作为评价期间,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办法》侧重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发展模式转型。

        在评价导向上,更加突出服务国家宏观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民生等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评价指标方面,由原先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四类指标,调整为“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发展质量、风险防控、经营效益”四类,每类权重均为25%。

       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得分用百分制表示,最高100分。险企绩效评价结果将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档次,分别对应着A、B、C、D、E五个英文字母,划分档次的分数线设定为80、65、50和40分。

同时,设置了加减分事项,“奖优罚劣”以强化险企合规。

       《办法》要求,对于年度绩效评价档次达不到“中档”的,公司应当对照绩效评价结果计分表及时总结原因,分析差距,加强管理,改进考核。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要求企业将评价结果与高管薪酬、企业工资总额、领导班子考核等重要事项挂钩。

        《办法》主要适用于国资商业保险公司,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亦可参照执行。

         此次《办法》的发布又是另一个缩影。事实上,我国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早在2009年就已实施,2016年还曾修订过一次。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所采用的绩效评价制度,正是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中“银行、保险、证券、其他”四种评价类别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金融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既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已不能适应金融业发展需要。为此,财政部启动了分行业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修改完善工作。据悉,在2021年初,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就已率先下发。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调整,兼顾了考核重点和平衡关系,也与此前修改完善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保持一致。

       十、《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7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把握全球数字化发展新机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以科学家判断技术前景、企业家发现市场需求、市场验证赛道价值、政府营造发展环境为工作方法,协同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数字消费能级,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为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产业集聚度和显示度明显提高,高潜力数字新兴企业加快成长,高水平数字消费能级不断跃升,若干高价值数字产业新赛道布局基本形成,国际数字之都形成基本框架体系

       规划提出围绕数字新产业、数据新要素、数字新基建、智能新终端等重点领域,加快进行数字经济发展布局。

        (一)主要培育6个子赛道:(1)数字健康。(2)智能制造。(3)低碳能源。(4)数字零售。(5)数字金融。(6)智能城市。

        (二)培育数据新要素。主要培育5个子赛道:(1)数据产品与服务。(2)数字内容。(3)数字贸易。(4)数字设计。(5)数字安全。

        (三)是提升数字新基建。主要培育5个子赛道:(1)软件与算法。(2)云原生与智能计算。(3)新一代网络。(4)区块链。(5)元宇宙。

       (四)打造智能新终端。主要培育6个子赛道:(1)智能网联汽车。(2)智能穿戴产品。(3)智能服务机器人。(4)智能商业终端。(5)智能家居设备。(6)智能医疗设备。

       十一、《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该政策在建筑能耗监测、公共建筑能耗管理、低碳低能耗建筑推广方面非常有特点,对于各地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有一定借鉴作用。

       继住建部、发改委等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之后,上海市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印发了《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中确立了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 20%,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到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 25%,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 年下降70%,确保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

       《方案》中提出,进一步聚焦重点举措、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主体,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

        此次《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是6月15日发布的《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具体落实。

         政策法规导读(2022年7月期)